序
写这篇文章的本意是对上一篇推送做一个补充,碍于思绪太多且杂乱怕拉低曾洪涛博士文章的质量,故而单开一篇,只为补充分享对上篇文章中的动作的看法和一些自己的心得。
关于这个动作说走步的无非以下几种观点。
观点一
他双脚腾空后又保持持球状态落地了
作为行进间的动作,双脚腾空是很正常的,毕竟谁跑步还能保证一直单脚着地,那就变成 竞走篮球了!众所周知:队员持球状态下不能跳起腾空又持球落地的情况有一个先决条件,那就是站立于地面。至于什么是站立地面和行进间,我相信不需要展开分析。
观点二
他三步上篮过程中出现了跳起投篮又持球落地,所以应该是违例
这个言论在我看来是最不值得反驳的,因为实在是......。要很清楚的知道带球走违例的根本是 队员持球情况下脚步超出规则限制的非法移动,这合法脚步动作中间是没有其他持球动作(投篮或传球的假动作)的限制的。
所以,如果你是球迷说出这个言论,我可能会回答你三步上篮过程中不能做投篮或传球的假动作么?如果你是裁判说出这个言论,那我觉得你需要深刻反思。
众所周知,中枢脚离地投篮(上下步)是合法动作,而运球球离手前中枢脚先离开地面是非法动作。那么队员在中枢脚离地后做了个运球的假动作,你“裁判”是不是就可以宣判他带球走了?因为你可以厚着脸皮说他在运球。但是,应该明白,其实队员后续可能并没有运球而是投篮或者传球······
观点三
我打球十几年,看球几十年,这动作都没看见过,肯定是走步
你说的对,没毛病。所以在你看来3分线跳起扣篮也应该是非法的(王师兄懒的和这种人扯皮,就跟虎扑那个蓝衣麦迪一样,都要求联系NBA和FIBA改规则了,我还能说啥?这种言论纯属智障。)。
BTW,送你个图自己体会。
观点四
这动作这么别扭和反常识,应该是走步吧?
不可否认,很多动作会应该它别扭或者看起来不顺眼而被裁判吹罚带球走违例。
这情况在CBA、NBA、到FIBA世界杯都是存在的,主要原因在于高水平对抗下,速度和观感对裁判员一瞬间判断造成的偏差,这是合理存在的。 但不能以此进行错误归类,别扭和反常识不是他走步的缘由,我们应该回到动作的本质:它的持球移动是否超出了规则限制?
观点五
这动作合法的话不就无敌了?
这话怎么这么耳熟?哦,原来和抬起中枢脚投篮合法无敌论一模一样。话说回来,动作会不会无敌自己多在脑子里面想一想,然后去球场找防守队员试一试。 免责声明:受伤与本公众号无关。
BTW:树新蜂教练不知道去试的怎么样了,因为他一开始也是坚定的无敌党,哈哈哈。
王师兄碎碎念,大家可以跳过这段
我们应该明白运动员有矮慢弱也有高快强,一个矮慢弱完成的合法动作当它进化为高快强的动作时,它应该仍然是合法的。
举个例子,看这篇文章的你一步可能就1米远0.2米高,但是别人能做到的就一步3米远1米高,你不能因为别人比你高快强就否定别人的动作。再举个例子,关于抬起中枢脚投篮的一个经典问题,既队员在中枢脚离地后需要多久时间内投篮离手?比如矮慢弱需要1秒才离手,但是对于高快强只需要0.5秒。同样的矮慢弱跳起离地到投篮离手0.2秒,但是高快强可能0.7秒乃至极端情况的24秒(鸟人他飞起来了!)。
所以,我提到这两个例子就是想说明,同样的动作应该有同样的标准。并且 带球走的动作就是单纯的持球后脚步动作, 只要持球的步伐不超出规则限制的移动,它都应该是合法的,不存在时间或者其他方面的限制。
超级大佬的观点正在加载,请稍后
事实上,这个动作热议的同时,第一时间就有网友发给了推特上的Ronnie Nunn。他的答复如下:
这位Ronnie Nunn大佬是前NBA裁判主管,现在欧冠篮球联赛的技术顾问。夸张一点说,他和卡尔、考特莱巴等人代表了篮球规则。所以,他们说什么就是什么!
王师兄碎碎念之二,这个可以看
在王师兄看来,这类动作实战毕竟百年难一遇。它更大的意义 在于冲击球迷的认知,击穿球迷固有的错误认识,这对于篮球规则的科普是至关重要的。同时它也让裁判员在 学习规则中更能理解规则的内容。
BTW,具有相同科普效果的动作还有如下这个:(三步上篮停住不跳了行不行?)
动作丑是丑了点,但是它确实是合法的。(公众号裁判一直在路上以及全篮球有就这样的动作进行科普,欢迎大家移步阅读)
裁判一直在路上:
写在最后的心得
前段时间听了湖北篮协网络培训班的网络授课,特别是孙翌淼老师讲课,有感而发,就想针对上文的观点四再讲点个人的心得。
孙老师用了自己临场的战例作为例子,通过几个比较关键的赛场情况描述他本人临场心态的变化。听完课后我个人经过整理讲课内容和对自身经历的总结得出一个结论---------- 大脑对于赛场信息的模糊摄入是造成心理变化的主要原因,通俗点说是不确定的信息会带来不确定的迷惑感。
清晰信息带来的准确判罚给与裁判底气,模糊信息带来的模糊判罚可能会影响裁判情绪,正确就瞎蒙嘿嘿一笑,错误可能会因为赛场的压力而压制到临场裁判。( 想必大家都有过这种过往,绝对正确的宣判就是谁质疑就怼谁---底气十足,但是模糊的不确定的宣判就容易犯怂。)
所以,孙老师后续讲课提到裁判只有 准确才是正理,而准确的前提就在于获取的信息足够清晰和确定。这就 需要裁判员对于裁判法的理解和应用足够深刻,对比赛感觉和队员技战术的分析有足够了解等等。同样的,身为裁判员的我们也应该明白, 即便信息足够清晰和确定在临场也难免会出现判断错误。所以孙翌淼老师说准度很重要,但是公平公正公开也很重要,只有这样你才能坦然面对自己的错误,也更能从容的完成一场比赛。